| “城市的皮肤——当代都市影像的可能性研究”展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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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深圳美术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20 |
一、展览主题:“城市的皮肤——当代都市影像的可能性研究”
二、展出地点: 澳门塔石艺文馆(澳门荷兰园大马路95号) 深圳美术馆(深圳市爱国路东湖公园内)
三、展览日期: 2005年12月2日至2006年1月15日(澳门塔石艺文馆) 2006年3月5日至2006年4月5日(深圳美术馆)
四、主办单位: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辖下塔石艺文馆 深圳文化局辖下深圳美术馆
五、后援单位: TOM.COM美术同盟(http://arts.tom.com) 澳门艺术网(http://www.macauart.net)
六、展览组织: 出品人:陈迎宪、王小明 策展人:吴鸿、鲁虹 组织委员会委员(按姓氏笔划排列):王小明、王子蚺、陈迎宪、吴鸿、张燕方、赵伟东、鲁虹、覃京侠 秘书:覃京侠、何慧明
七、参展艺术家人数:暂定为25名。(本次展览将采取策划人指定和作品征集选拔相结合的办法,其中12名为策划人指定,其余的从征集作品的过程中选拔。)
八、展览主题释义: “城市的皮肤”作为展览主题,其寓意有两层: 其一,所谓“都市影像”已经越来越超越与它原先的作为“记录”工具和“欣赏”的对象的功能,影像的过程和“影”像的结果已经越来越参与到城市的功能和城市景观的建构中。在现代都市中,城市的功能远远超越了传统的作为行政或商业中心的概念,现代都市的城市功能中越来越发挥作用的是城市自身作为信息交换和传输中心的地位。在这个过程中,“影像”,以及由影像的概念扩展而来的诸多形式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比如在现代都市的中心地带,商业广告和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牌,起到、甚至超越了在宗教决定意识形态的时期中,教堂和寺庙中的宗教壁画那样的对大众的宣谕作用。
其二,都市文化和都市生活的越来越感官化、图像化、平面化,不仅深刻改变了我们对于外在世界的感知方式,作为本体论意义上的讨论,它甚至触及到了传统的“主题”、“客体”二元性概念的重新定义。所以,我们要用“肉身”知觉的方式来感受城市,而不是仅仅从“概念”出发来图释对于城市物质化的批判。城市的“皮肤”与“我”的肌肤合而为一,它会像我们自身的肌肤那样去感受温度、湿度、触觉、痛感。
以上两点,粗释了我们对于作为“城市的皮肤”的都市影像理解,而作为一个展览去展示关于这种“影像”的多种可能性的研究的时候,我们不想采用把放大的照片孤立地悬挂在展厅的方式来仅仅做一个“摄影”的展示。作品呈现方式和展出方式的改变,将使我们更好体验到作为“城市的皮肤”的都市影像与我们的日常生活的多种联系,以及城市生活的快速变化给我们提供的作为“影像”出现的城市视觉体验的多种可能性。同时,展出方式的改变,还将使展出的作品作为“世界”向知觉显现的一种方式,与市民、观众的知觉合为一体。甚至,它作为“另一种”(艺术的)呈现方式,重新回复到参与都市影像的构建中去,使它成为城市生活的新的有机体,通过“城市的皮肤”再与“我”的肌肤合而为一。
所以,我们的展示空间将从传统意义上的“展厅”中扩展到作为“皮肤”概念的城市的各个方面,大型电子信息展示屏、路牌、灯箱、路面、城市的天空、传统意义上的信息载体(报纸、电视等)。而作为“内肌肤”概念,就像我们的体腔内壁的腔膜一样,我们作品还有可能延伸到艺术家、普通市民的家庭内部。在这个意义上,传统意义上的“展厅”的概念也将可能是作为“体腔内壁”的概念来出现的。同时,互联网作为城市机能的新的知觉方式,也将参与到这个展览的作品出现方式中。
九、作品递交: 1、由策划人指定的艺术家,展出作品资料的提交将另行通知。 2、有意参展作品征集选拔的内地和澳门地区艺术家须于2005年7月30日前提交有关资料: A、 本人近照1张。 B、 简历1份(300字内,要求是电子文件,并最好能提供英文翻译)。 C、 作品5张(包括本次展出的作品和近期其它代表作品。如果参加本次展览的作品为需要现场制作的作品,亦需要作品的实施草图及各种角度示意图)——并注明作品名称、创作时间、尺寸。“作品”用反转片或者用适合印刷质量的电子文档的形式刻录成光盘。 D、 参加本次展览展出作品的创作意图1份(300字内,要求是电子文件,并最好能提供英文翻译)。 E、 所提供的文字材料中,凡涉及到“学校”、“机构”以及展览名称等专有名词,请同时提供相应的英文名称。 F、 所有文字资料请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文档,随同报名表格一同发送至:wuhong#tomonline-inc.com(注:发信时请把“#”换成“@”)。其它需要邮寄的资料,请邮寄至:“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1号北工大软件园16号楼‘美术同盟’”(邮编:100176),并请注明“《城市的皮肤》参展资料”。澳门地区的艺术家的参展资料由澳门塔石艺文馆陈迎宪先生代收。 G、 以上所提供文件恕不退回。 3、所有艺术家名单将于8月15日前于“美术同盟”(http://arts.tom.com)及澳门艺术网(http://www.macauart.net)、深圳美术馆网站(http://szam.org/)公布。 4、最终确定参展的艺术家需于10月28日以前将作品寄送澳门展出地(收件人:陈迎宪, 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8楼,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 文化活动厅—视觉艺术。封面请注明:“《城市的皮肤》参展作品”)。
十、参展艺术家将获得由澳门塔石艺文馆及深圳美术馆颁发的参展证书,其作品图录将收入展览画册。该画册将赠送给海内外重要学术机构、批评家与艺术家本人。
十一、画册出版: 1、画册拟发每位艺术家近照1幅,作品5幅,简历1份,作品说明1份。 2、画册发论文2篇,拟从学术的角度探讨当代都市影像的艺术转换方式。 3、画册发前言1篇,目录1份。 4、画册为 278mm(高) x 210mm(宽);文本:中、葡、英文;印数:1400册,全彩印。
十二、深圳美术馆拟收藏参展艺术家参展作品1件。
十三、学术研讨会: 1、主题:“当代都市影像的可能性研究” 2、时间:2005年12月2日下午4时至6时 3、与会人员:参展艺术家、出席“批评家论坛暨第二届深圳美术馆论坛(深圳·澳门)”的全体批评家与本展组织委员会委员、报刊编辑、记者等。
十四、展览宣传: 1、展览前在网站及新闻媒体上进行新闻发布及宣传,以扩大本次展览的影响。 2、展览期间,将综合与“批评家论坛暨第二届深圳美术馆论坛(深圳·澳门)”同期举办的整体优势,由应邀与会的专业媒体、会议观察员在各自所在的媒体上对展览进行详细的报道。 3、后期主要在专业刊物上做宣传,并向外寄送展览的图文资料。
十五、参展者需知: 1、 主办机构有权以入选作品进行出版、发行出版物或为宣传目的而进行的复制和展示。 2、 参展者提交作品,将被视为了解并接受上述条款。 3、 本策划方案或有不详以及争议之处,主办机构拥有解释和最终裁决权。
十六、展览官方网站: TOM.COM美术同盟(http://arts.tom.com) 澳门艺术网(http://www.macauart.net) 深圳美术馆(http://szam.org/)
十七、查询: 1、 策展事务: TOM.COM “美术同盟” (吴鸿先生) 地址: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1号北工大软件园16号楼 电话:(8610)67879997—5825 传真:(8610)58022510 网址:http://arts.tom.com 电邮:wuhong#tomonline-inc.com(注:发信时请把“#”换成“@”)
深圳美术馆(鲁虹先生) 地址:深圳市爱国路东湖公园内深圳美术馆 邮编:518021 电话:(86755)25406432 传真:(86755)25426070 电邮:lhart#126.com(注:发信时请把"#"换成"@")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文化活动厅—视觉艺术(陈迎宪先生) 地址: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8楼A座 电话:853—335140 传真:853—335143 网址:http://www.macauart.net 电邮:av#icm.gov.mo(注:发信时请把“#”换成“@”)
2、 出版及展示事务: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文化活动厅—视觉艺术(何慧明小姐) 地址: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8楼A座 电话:853—335140 传真:853—335143 网址:http://www.macauart.net 电邮:av#icm.gov.mo(注:发信时请把“#”换成“@”)
澳门塔石艺文馆 深圳美术馆 2005-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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